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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觉得大家可以讨论下,必须正视这样的问题发生,毕竟这种事情太多了

发表于 2017-7-23 13:03:17 | 47人参与 | |阅读模式 来自: 江西吉安
我就是觉得大家可以讨论下,必须正式这样的问题发生,毕竟这种事情全国到处都是。太多了
我觉得这个横幅不该这样写。这样写感觉有点别扭。
没钱买车位,不让回家园?回家应该没有问题吧? 以后是不是可以写:没钱买房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?
至少应该写个什么还我小区业主公共车位吧?
支持维权,但不支持这样是说法或写法吧。要不以后买了车的,可以加油站打个横幅:没钱加油,无法开车{:尴尬:} 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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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07:28 | 来自: 中国
城南凯旋翰林府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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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09:40 | 来自: 江西
整个一病句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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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10:47 | 来自: 江西南昌
哪里的?吉安的吗、咋天天拉横幅呀,能不能统一个时间都过去,拉ta个几天几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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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7-7-23 13:12:25 | 来自: 江西吉安
追风110 发表于 2017-7-23 13:10
哪里的?吉安的吗、咋天天拉横幅呀,能不能统一个时间都过去,拉ta个几天几夜

吉安的。基本为车位的都是这样写。这个是翰林府的,照片上看的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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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13:17 | 来自: 江西
如果按法律来,不准进也是正常,因为你确实没买车位,没车位凭什么停车?这是我个人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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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14:46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苏
其实我觉得,小车就不应该停在小区里面,小车应该停在停车场,小区内公共场所是为小区全体业主提供休闲散步的地方,而不是个别业主的停车场!
如果是个别业主没有停车位,非要停在小区公共场所,那也应该缴纳相应的停车费,然后抵扣小区业主的物业费,或者年底给全体业主分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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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15:19 | 来自: 江西
业主艹不过物业,东家干不过管家,说啥卵鸡巴都没用。。。
都是法盲,文盲,明明自己有理却不懂合理利用规则和法律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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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20:32 | 来自: 广东广州
这是凯旋翰林府吗?还是哪个小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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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23 13:23:10 | 来自: 江西南昌
肉哥 发表于 2017-7-23 13:13
如果按法律来,不准进也是正常,因为你确实没买车位,没车位凭什么停车?这是我个人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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