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想粉恰

以处女名义约定8千嫖娼,男子觉得上当受骗后,强行要回嫖资,构成抢劫罪吗?

发表于 2021-8-4 12:14:52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另外,打击犯罪要考虑到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,被保护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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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2:15:15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法律永远保护的是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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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2:19:26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如果什么逻辑都可以成立,那么男的可不可以认为自己是被女的诈骗嫖资,取回自己财物呢?别的钱我也不要啊,我受骗了,女的违反交易要约,损失了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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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2:37:41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
这女的没点专业知识,鸽子血和夹腿功没练好就上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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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2:39:54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我还是处男,4000,有女性朋友感兴趣吗,不要8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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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2:40:46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
天堂不寂寞 发表于 2021-08-04 12:39
我还是处男,4000,有女性朋友感兴趣吗,不要8000

为了避免交易纠纷,请亮出你的证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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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3:12:38 | 来自: 江西
战无双 发表于 2021-8-4 11:10
不好说,你说的是对方通过非法的手段将你的合法钱物进行占有,而你的夺回的行为就具有合理性。

而嫖娼 ...

不对。嫖娼,既然是一种违法行为,给付的嫖资也是违法所得,何况是欺诈所得,并非合法占有,要求转回来,强行要求转回来,虽然不妥,不应该以抢劫罪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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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4 14:32:34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根据《民法典》有关规定,将钱财转移给他人后,钱财的所有权归受与人所有。虽然本案全某所收受的钱财系卖淫非法所得。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除司法部门外,任何个人都无权处理他人非法所得。


好奇怪。如果我在路上遇到一个骗子,骗了我8000块钱,我一小时以后发现受骗了。追上去拳打脚踢,把这8000块钱“抢”回来了。我竟然构成“抢劫罪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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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5 09:07:00 | 来自: 江西
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21-8-4 12:11
因为婚姻、家庭纠纷,一方抢回彩礼、陪嫁物,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,即使抢回、拿走的份额多了 ...

这个不就是类比吗?
你非法给付的嫖资就相当于你输的赌资,你给多少抢回多少,也一样是不以抢劫论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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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8-5 09:11:14 | 来自: 江西
这种案子全都要看司法理解。不好说,换个人也许就会有另一种解读。

包括网吧遗失手机,被别人捡走了,是否构成盗窃。
一般都认为你把手机丢网吧人走了,即视为失去对物品的控制权,被别人拿走,应该视捡。但现在有种观点就是顾客手机遗失在网吧,但这时手机的管控权转移到了网吧,别人拿走后依然构成盗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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