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弘桥小学车祸的新闻,看得人心里太难受了

 
发表于 2023-5-26 13:22:29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
可以叫藤井树吗 发表于 2023-05-26 13:14
我不是说他故意,但他是真的不重视学生的生命。

你有点偏激了,个例上升到教师与学生的矛盾了。有的人就是这样没有安全意识。每年都会淹死不少孩子,可是有的家长依然不当回事,随便孩子去水边玩,甚至大人带小孩去。你总不能说这些家长不把自己小孩的生命当一回事吧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3:27:50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赣州
潮起嘲落 发表于 2023-5-26 13:22
你有点偏激了,个例上升到教师与学生的矛盾了。有的人就是这样没有安全意识。每年都会淹死不少孩子,可是 ...

我觉得那个孩子和他的父母太惨了。你没看到那个视频,那个妈妈撕心裂肺地哭。
你说的也有道理。
没有安全意识本身就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,所以我觉得判重刑也能提高安全意识,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,这对当事人来说太痛了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3:44:57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可以叫藤井树吗 发表于 2023-05-26 13:11
你去看视频,他自己说看到了,招手示意小孩离开,他在车上等了女同事七分钟,小孩蹲下来捡纸飞机他启动车子撞到了小孩还拖行了五米。
第一个问题,他在教学楼前开车,看到前方有小孩,坐在车里招手示意,他这么确定孩子看到了他招手?不确定是不是该下车看看?这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,他是在教学楼前,他确定没有孩子是蹲着在他的视线盲区吗?
第二个问题,他撞到人后没有感觉吗?为什么还会拖行五米造成二次碾压?车子刚启动的时候速度很慢很慢,根本不会有惯性拖行五米的距离,如果撞到小孩之后立即停车,说不定孩子还有救。
我不是说他是故意,但他确实是没把学生的生命当回事,潜意识,知道什么是潜意识吗,就是自己都意识不到自己存在这种意识。
当时他可能认为车前面没人,可是这是学生活动区域诶,他潜意识里就没把生命当回事,如果他能重视生命,他应该下车确认一下有没有人。而且他撞到人的瞬间,他要是重视生命他该立即停下来看看,他可能在想撞都撞了,无所谓开远一点吧。
确实,有些老师对学生的态度习惯了高高在上,在他们眼里学生的命轻如鸿毛,不值一提,可是对于孩子父母来说,那是他们的心肝宝贝。

老师挥手让学生走开,学生蹲下捡东西。
正好车上有其他同事聊天说话,一分神,正好前面看到没人了,就认为学生走开了。
我潜意识认为小动物看到车来了应该会主动让的,看到前面有鸡鸭鹅狗子会减速慢慢走它们应该会自己躲开的。可今年回乡下还是把自家狗子给压了,完全没有感觉。过了好久家里人打电话问我是不是压着狗了,说门口只有我的车经过。也是刚起步,孩子们刚上车闹哄哄的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3:54:08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赣州
熹微 发表于 2023-5-26 13:44
老师挥手让学生走开,学生蹲下捡东西。
正好车上有其他同事聊天说话,一分神,正好前面看到没人了,就认 ...

我觉得车上挥手不注意是看不到的,挥手时他在等人,没有在聊天,在等那两个女同事,他的车还是静止状态,小朋友怎么知道他会启动车子?一辆车在静止状态下车上的人挥手谁会注意?除非专门盯着车里的人看。我开车离小动物十几二十米就会按喇叭。既然是视线盲区,那个小朋友肯定离他的车非常近,因为远一点点都应该看得到,还来不及走开他就轧过来了,六岁的小孩几十斤撞了会没感觉?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3:58:06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赣江七号 发表于 2023-05-26 13:18
这个肯定不属于交通肇事罪,因为不是开放道路,这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

交通肇事罪也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罪,只不过表现为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;校园不属于道路范畴,但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4:01:17 来自手机 | 来自: 中国
可以叫藤井树吗 发表于 2023-05-26 13:12
赔钱有什么用?你也是为人父母的,我想你应该懂那个孩子的父母,我看了这个都抑郁了一上午。

人死不能复生,也只能用经济赔偿的方式来弥补家属的经济和精神损失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5:17:05 | 来自: 中国
人生总是如此艰辛?还是只有童年才这样?

总是如此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5:28:41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
很多交通事故都是故意杀人,只是没证据罢了。因为肇事者一般都是一口咬定我以为……我不知道……也没看到……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16:37:09 | 来自: 江西吉安
赣江七号 发表于 2023-5-26 13:18
这个肯定不属于交通肇事罪,因为不是开放道路,这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
还是你懂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23-5-26 20:35:36 来自手机 | 来自: 江西
你好你早 发表于 2023-05-26 13:58
交通肇事罪也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罪,只不过表现为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;校园不属于道路范畴,但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。

交通肇事罪3年以下,过失致人死亡罪3年以上7年以下。两个罪名量刑上是有区别的。

使用道具 举报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举报中心|联系我们|广告服务|法律声明|隐私政策|小黑屋|手机版|下载麦地网到手机|吉安麦地网

GMT+8, 2024-4-20 10:12 , Processed in 0.119183 second(s), 4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吉安麦地网

麦地网手机客户端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